前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882-2004《压力变送器》机械行业标准JB/T9267.2-1999《DDZ-Ⅱl型系列电动单元组合仪表力平衡式变送器》、JB/T 9267.3-1999《DDZ-II型系列电动单元组合仪表力平衡式变送器》和国家标准GB/T 17614.1-1998《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变送器第1部分:性能评定方法》制定的,主要计量性能指标、试验设备及试验方法与上述文件基本相同。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浙大中控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雷尔达仪表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绯、李旭东、孙国华。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李永强、黄勤俭。
压力变送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压阻式、电感式、电容式、谐振式等型式的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以下简称变送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614.1-1998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变送器第1部分:性能评定方法
JB/T 9329- 1999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压力变送器
是一种将压力变量转换为可传送的标准化输出信号的仪表,而且其输出信号与压力变量之间有一定的连续函数关系(通常为线性关系)。
3.2
端基一致性
规定曲线与实际特性曲线在测量范围上、下限值上重合时,实际特性曲线(上行程和下行程读数的平均值)与规定曲线的最大偏差。
3.3
重复性
在相同的工作条件下,作全范围移动从同一方向逼近时,对同一个输入值在连续多次测量输出的一致程度。
3.4
死区
不致引起输出产生可察觉变化而能达到的最大输入变化。3.5
残余变化量
残余变化量是指试验起始状态时与试验结束回到起始状态时两测量结果之间的差。
4基本参数
4.1准确度等级
变送器的准确度等级可分为:0.05级、0.075级、0.1级、0.2 (0.25)级、0.5级、1.0级和1.5级。
4.2输出参数
变送器的输出信号分为(0~~10) mA DC和( 4~20) mA DC,其最大负载电阻分别为1.5k Q和5002。4.3传输形式
变送器的传输形式可分为为二线制、三线制、四线制。4.4正常工作条件
4.4.1环境温度为: (- 10~55)℃或制造厂的规定。4.4.2相对湿度为:5%~一95%。
4.4.3 大气压力: (86~106 ) k Pa。
4.4.4环境振动: (10~500) Hz,峰值加速度19.6m/ s2。4.4.5交流外磁场不大于400A/ m。
4.4.6安装位置偏离正常位置不大于10°。
4.4.7额定供电电源:交流( 220士22)V,(50士1) Hz;直流( 24士2.4 ) V。4.4.8对防爆型变送器应能在其防爆等级确定的环境中正常工作。
5技术要求
5.1与准确度等级有关的技术指标
变送器与准确度有关的技术指标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
5.3其它技术要求5.3.1输出交流分量
输出为(0~10 ) mA的变送器,在200Q取样电阻两端的交流电压有效值不得超过20mV。输出为(4~20 ) mA的变送器,在250Q取样电阻两端的交流电压有效值不得超过50mV。
5.3.2绝缘电阻
6 试验条件及试验方法
6.1试验的参比工作条件
6 .1.1环境温度为20℃+3℃。
6.1.2相对湿度为:60%~70 %。
6.1.3输入压力应平稳均匀变化。
6.2试验的设备条件
试验标准装置在检测变送器时所引入的扩展不确定度°9应不超过被测变送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
值的1/4;对优于0.1级的被测变送器,由此引入的°9s应不超过被测变送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
6.3试验的补充规定
除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补充下述条件和规定:——每项试验前可以调整变送器的零点和量程;
——除非另有说明,变送器在接通电源后应预热15mi n ;
——测定一个影响量对输出的影响时,其他影响量保持在参比工作条件范围内。
6 . 4试验方法
6 .4.1与准确度有关的试验6 . 4.1.1总则
试验点应包括上限、下限值在内的至少5个点,均匀分布在整个测量范围上,优于0.1级的变送器应不少于9个点。在记录观察值之前,用改变输入压力的方法对变送器作三次全范围移动。试验时,输入信号必须按初始输入信号的同一方向逼近试验点,不允许轻敲或振动变送器。
6 . 4.1.2基本误差的试验
从下限开始平稳地输入压力信号到各试验点,读取并记录输出值直至上限;然后反方向平稳改变压力信号到各试验点,读取并记录输出值直至下限,共进行上述三个循环的试验。确定每个试验点的实际输出值与其理想输出值之间的差值,该差值即为基本误差,实际输出值大于理想输出值为正误差,反之则为负误差。计算试验点的最大基本误差,并以输出量程的百分数来表示。
6.4.1.3端基一致性误差
端基一致性误差可由误差曲线直接确定:作一条给定曲线,使其在下限值和上限值上与平均误差曲线重合,上下行程平均误差曲线与给定曲线之间的最大差值即为端基一致性。它以理想输出量程的正负值百分数来表示。
6 .4.1.4回差试验
回差由本标准第6.4.1.2条中各试验点同一循环的上行程实际输出值与下行程实际输出值之间的差值来计算,取最大回差值,并用输出量程的百分数来表示。
6.4.1.5重复性试验
重复性是在本标准第6.4.1.2条的3次试验循环中,由同一试验点同一行程的误差值与其平均误差值之偏差的均方根值来计算的,取其最大值,并用输出量程的百分数来表示。(按GB/T17614.1-1998附录B中的B4计算)
6 .4.1.6死区
死区应在上限值(或量程的90%处)、下限值(或量程的10%)和中点值上测量。测量步骤如下:a)缓慢增大输入压力,使输出有一个可检出的变化。记下输入压力值。
b)反方向缓慢减少输入压力,直到刚好有一个可检出的输出变化。记下此时的输入信号值。输入
信号的差值(a 和 b步骤间的差值)即为死区。测量3个循环(步骤a至b),取其最大值并以输入量程的百分数来表示。死区若小于允许值,则不必再继续进行试验。
6 . 4 .2有关影响量的试验
6 . 4.2.1电源电压变化
变送器电源电压变化试验按下列电压进行,测量由此引起的下限值和量程的变化。
交流电源:
a ) 220V;b ) 198v;c ) 242V。直流电源:a)24V;b) 21.6V;c) 26.4V。
6 .4.2.2电源短时中断
试验时,输入信号应保持在量程的50%。变送器的电源中断时间为0.5s ,记录变送器输出在电源中断前后的稳态变化量。
6 . 4.2.3电源低降
试验时,变送器的输出信号设定在上限值,电源电压降低到公称值的75%,并保持5s,回复到原公称电压值。记录低降前后的输出的稳态变化量。
6.4.2.4接地
依次将变送器的每个输出端子接地,记录下限值和量程的变化量。6 . 4.2.5输出负载
测量负载电阻从最小值变化到最大值所引起的下限值和量程变化量。6.4.2.6安装位置
将变送器从正常工作位置前后左右各倾斜10°,记录下限值和量程和变化量。
6.4.2.7过范围
在进行过范围试验时,逐渐将输入压力从下限值增加到规定的最大过范围值(量程的120%或按制造厂的规定值),保持10 mi n,然后将输出信号降到下限值,5mi n后测量下限值和量程的变化量。
6.4.2.8环境温度
变送器不接通电源,在试验参比工作条件下放置24h后,测量变送器的下限及上限输出值,后将变送器放入恒温箱中,逐渐升(降)温至本标准4.4.1条规定的温度范围上(下)限值,并使变送器通电,待温度稳定且保持不少于3h后,按6 .4.1.2条规定的方法对变送器的输出进行温度影响试验。计算温度平均每变化10℃时变送器下限及量程的变化量。温度试验结束后,变送器不接通电源,在参比工作条件下放置24小时,测量变送器的下限及上限输出值,计算残余下限值变化量及残余量程变化量。
6. 4.2.9 相对湿度
变送器不接通电源,在试验参比工作条件下放置24h后,测量变送器的下限及上限输出值,然后在大气压下,温度为40℃和相对湿度为91%~~95%的箱内至少保持4 8h。在最后4h接通电源,测量变送器的下限及上限输出值。变送器不接通电源,在参比工作条件下再经过24h后,测量变送器的下限及上限输出值,计算残余下限值变化量及残余量程变化量。(但温度变化时,其允许值须修正温度影响)。6.4.2.10―机械振动
机械振动在频率从10Hz至60Hz振幅0.14mm,频率从60Hz至500Hz,峰值加速度19.6m/s"情况下,变送器在三个相互垂直的平面上各承受0.5h的振动。
6 .4.2.11始动漂移
试验前,变送器在参比工作条件下放置24h,不接通电源。
变送器在接通电源后施加量程的10%输入信号,并各在5mi n、1h和4h后记下输出值,然后依次断开输出信号与电源,并在试验环境条件下放置24h后,再用量程的90%输入信号重复上述试验。将5mi n 、1h后测得的输出值与4h后测得的输出值比较,最大差值即为始动漂移值。
6.4.2.12工作寿命加速试验
将变送器安装在能产生正弦波形、频率为每分钟(60±5)次、交变幅度为量程的25%至75%的设备上进行试验,变送器应能承受3万次压力循环。
6 . 4.2.13倾跌
将变送器按正常工作位置放在一块平滑、坚硬的混凝土或钢制平台上,沿一个底边倾斜30°,或将一个底边升高,使其距台面50mm,然后使底面自由跌落在平台上。
变送器绕其四个底边各倾跌一次。
试验后记录下限值与量程的变化,并检查变送器有无损坏。6.4.2.14静压
将差压变送器正、负压室连通后通大气,并测量下限输出值。再引入静压力,从大气压力缓慢改变到静压值,稳定3 mi n后,测量下限输出值,并计算其对大气压力时输出下限值的差值。
6.4.2.15单向静压
在差压变送器正压室加入静压力,保持5 mi n后卸压,待10mi n后(允许调整下限值),测量基本误差和回差,然后以同样的方法对负压室进行试验。
6 .4.2.16输出交流分量
在输出回路的负载电阻中串接一个规定的取样电阻,分别输入量程的10%及90%的压力信号,在取样电阻上测量交流电压的有效值。
6 . 4.2.17绝缘电阻
断开电源,将各电路本身端钮短路。用绝缘电阻表测量电源端子与接地端子(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测量时,应稳定5s后读数。
6. 4.2.18绝缘强度
断开电源,将各电路本身端钮短路。在耐压试验仪上测量电源端子与接地端子(外壳)之间的绝缘强度。测量时,试验电压从零开始增加,在(5~10) s 内平滑均匀地升至试验电压规定值(误差不大于10%),保持1mi n后,平滑地降低电压至零,切断试验电源。
6 .4.2.19密封性
将过范围压力值引入变送器,切断压力源密封15mi n,用压力表观察密封性,前10mi n允许压力表的指针稍有变动,后5mi n内压力下降不得超过试验压力的2%。
6 .4.2.20抗运输环境性能
按本标准5.3.5条要求进行试验,试验后在参比工作条件下自然回温不少于24h,然后拆开包装,允许调整零点和量程,测量基本误差和回差。
6 .4.2.21外观
目测检查。7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及判定规则
变送器应按表4的规定逐台进行检验。若某台仪表中有一个检验项目不合格,即判定该台仪表为不合格品;只有在所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才能判定为合格品。合格品应附有合格证才能出厂。
8标志、包装和贮存8.1标志
每台变送器应在醒目位置处明示下列内容: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额定工作压力、出厂编号、制造厂名(或商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和制造年月;防爆产品还应有相应的防爆标志。
8.2包装
8.2.1每台变送器应有单独包装,包装箱上须有以下内容:制造厂名地址、装箱日期、产品名称、重量、包装箱尺寸、防潮标志、贮运标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
8.2.2包装内应有附有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各一份,合格证上应有下列内容: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准确度等级、产品编号、执行标准文号、检验员代号和检验日期。
8.3 贮存
变送器应贮放在环境温度为-10℃~+55℃,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通风室内,且空气中不含有对变送器起腐蚀作用的有害杂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