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本规范适用于使用中、修理后的DDZ—Ⅲ型电动单元组合仪表中差压、压力变送器以及电容式差压、压力变送器(一下简称“仪表”)的校准。该仪表可以用来连续测量液体、蒸汽和气体的压力、差压、负压与节流装置配合可连续测量上述介质的流量,还可以用来测量液位等参数,并将被测参数转换成4—20mA直流电流信号输出,与其他仪器配合,可以组成自动测量、记录、调节、控制等系统。
其它压力转换成电量程的仪表,均可参照本规范的有关项目校准。
2、技术要求
2.1仪表内部应整洁,零部件应完整,可调部件应灵活、可靠。
2.2输出电流:4-20mADC。
2.3基本误差:0.5%.根据测量范围的不同基本误差也不同,校准时以说明书为准。
2.4负载电阻:250Ω 。
2.5来回变差:<基本误差的绝对值。
3、校准项目
3.1基本误差校准
3.2来回变差校准
4、校准方法
4.1基本误差校准
校准接线图
a)Ⅲ型及电容式仪表接线图
按校准接线图接线,通电预热,接着按不同测量范围被校仪表选择输入标准信号,校准应在仪表输出为4.00、8.00、12.00、16.00、20.00mA或其它附近至少五个点上进行,根据测量范围确定各校准点所对应的输入压力标准值,均匀的增加输入压力,使其输入值分别达到校准点输入压力标准值,并读取各校准点相对应的输出实际值,然后逐渐减小输入压力,进行反行程校准。
基本误差的计算公式:
δA=Ad——As
式中: 6A——正(反)行程的基本误差;
Aa——正(反)行程时仪表输出实际值;
Aa——校准点仪表输出标准值。
4.2 回程误差的校准:
仪表的回程误差,校准可与基本误差校准同时进行。
回程误差计算公式:
△A= │A1-A2l 式中:AA—回程误差;
A1、A2分别表示正、反行程时,同一校准点仪表输出实际值。
5、校准条件
5.1校准环境条件
校准环境温度0-35℃,相对湿度<85%5.2校准用设备
5.2.1标准压力计:能平稳地输出被校仪表所需的压力信号及显示实施的压力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025级(测量范围-0.1~1MPa)。
5.2.2 多路校验防真仪:具有电压、电流、电阻等多路输入输出功能,准确度等级不低于0.05级
5.2.5 直流稳压电源:24V士5%可调。
6、标准结果的处理
仪器经校准后符合本规范要求的贴上校准“合格”标志,不合格的仪表贴“禁用”标志。
7、校准间隔:
按公司《测量设备分类管理目录》规定执行。
8、附录:《差压、压力变送器校准记录》。